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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锦堂做客《阳光对话》
来源:安阳日报 时间:2007年1月8日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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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正式实施。1月4日20时30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锦堂受邀做客安阳电视台《阳光对话》栏目,就《监督法》的颁布实施、贯彻落实等进行现场解读,并与现场及场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瑞生、杨六生、范萍、杨叙安、尚天法、吴水和、周晓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建国,市公安局局长孙永福,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等参加了此次对话节目。
    谈到《监督法》与人大监督职责的关系,张锦堂深有感触地指出,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多年时间里,国家一直没有一部人大监督法。虽然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但行使监督权的规范性、程序性制度的缺失一直困扰和影响着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这次《监督法》的出台实施,为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手段,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监督法》可以说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上方宝剑”。
    在谈到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时,张锦堂指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监督手段,在监督工作上取得了良好成效,监督内容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城市整体规划修编、实施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等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得以圆满完成或积极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得以加速解决,同时较好地支持了“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推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随着《监督法》的出台,对人大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果,在监督工作中,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确保监督工作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确保更好地维护和发展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节目现场,张锦堂还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挥代表作用、“看病难、看病贵”、代表视察等工作和问题,与现场观众和热线来电群众进行了亲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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